第三屆雲舞台獎 | 報名辦法
報名資格
申請者應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、持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或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團體及法人,但不包括各級政府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/捐助人之組織。
報名規範
01
報名作品須為曾進行「正式公開展演」之表演藝術活動之完整演出錄影。 (不限演出地點、不限售票或免費觀賞,但必須是完整作品演出,不得刪減/置換演出段落。)
02
作品須曾於或正在任一影音平台「線上公開播映」,不限定為付費或免費平台
03
作品之「正式公開展演」演出時間須介於2022年1月1日至
2025年9月30日之間完成。
04
影片之「線上公開播映」播映時間須於2024年10月1日至
2025年9月30日期間內完成。
05
請於「音樂」、「音樂劇/戲曲」、「戲劇」、「舞蹈」、「跨界」
五大類別中擇一報名。
06
曾投件《雲舞台獎》之作品
不可重複報名投件。
若為不同年份之演出及錄影版本,則不在此限。
獎項類別

音樂類優勝
取一名:獎金 10 萬元
包括但不限於古典樂、傳統音樂、爵士樂、歌樂、等音樂演出節目。

舞蹈類優勝
取一名:獎金 10 萬元
包括但 不限於現代舞、芭蕾舞、國標舞、拉丁舞、民族舞蹈、街舞、肢體劇場等舞蹈演出節目。

音樂劇/戲曲類優勝
取一名:獎金 10 萬元
結合歌曲、對白、表演和舞蹈等多種藝術元素的綜合性戲劇、戲曲表演形式。

跨界類優勝
取一名:獎金 10 萬元
結合上述兩項(含)以上之類別或整合其他技藝、科技藝術呈現之跨域展演節目。

戲劇類優勝
取一名:獎金 10 萬元
包括但不限於舞台劇、話劇、偶戲、默劇、親子兒童劇等戲劇演出節目。

最佳人氣獎
取一名:獎金 1 萬元
入圍作品「精華片段」將於「雲舞台頻道」播放,點閱率最高者將獲得「最佳人氣獎」。
入圍者應配合事項
為了讓您的傑作被更多人看見,達到後續宣傳、推廣之目標,本會創建YouTube「雲舞台頻道」作為歷屆入圍作品長期推廣之平台,以期入圍作品得以持續曝光。
1
精華片段-長期推廣
-
入圍者應於入圍名單公布7日內(含例假日).提供3~5分鐘之「精華片段」(限解析度須達1280x720(含)以上之MP4檔案)。
-
入圍作品之「精華片段」,將於「雲舞台頻道」長期露出推廣,並作為本會其他非商業營利性推廣活動之使用。
-
敬請確認同意配合上述事項,再進行報名申請。
2
完整影片-參與影展
-
入圍者若有意願參與本屆「雲舞台獎線上影展」,請於入圍名單公布7日內(含例假日),以下述方式擇一進行:
(一) 於「自家頻道」播映
-
提供可於線上免費觀賞之影片連結網址。
-
入圍者須確保線上影展期間,皆開放免費觀看之權限。
(二) 於「雲舞台頻道」播映
-
提供完整影片檔案,供本會上傳至雲舞台頻道。(限解析度須達1280x720(含)以上之MP4檔案)
-
本會將確保完整影片僅於線上影展期間露出。
-
入圍者須同意授權本會得使用其入圍作品之影片及檢附資料,作為非營利目的之聯合影展、宣傳推廣、工作紀錄等後續利用,本會不另支付相關授權金。
3
「雲舞台頻道」後續合作
-
本會將推出「長期播映推廣計畫」,若入圍者有意提供完整影片於「雲舞台頻道」進行長期免費或付費播映,或願意參與本會舉辦之各項影展活動,本會將於活動結束後與各入圍團隊進行協商,洽談合作事宜。
注意事項
-
申請者應擔保其報名作品之著作財產權,絕無抄襲、剽竊之情事,如有使用他人著作 (包含文字、影像與聲音等)或其他素材,申請者應取得相關權利人之合法授權。若經查確有作品不實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,本會保有取消其入選及得獎資格之權利,已撥付獎金應全數歸還予本會。相關賠償責任皆由申請者負擔,概與本會無涉。
-
本活動各獎項獎金皆為含稅金額,並依照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「因競技、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」之規定申報扣繳。
-
有關報名之作品,若有無法釐清之相關疑義,將送資格審查會認定。
-
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,本會保有解釋、修正、終止、變更之權利。
常見問題
Q-1 如果我的作品於2022年展演錄影,但是在2023年影片首播,符合報名資格嗎?
A: 不符合,影片之「線上公開播映」播映時間須於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,始符合報名資格。
Q-2 我的作品演出形式結合了戲劇與舞蹈,可以報名兩個類別嗎?
A: 不同類別之作品,由不同專業領域評審評選。報名時請勾選您認為此作品最符合的類別,或是勾選跨界類。
Q-3 一個單位可以投報幾個作品?
A: 本活動無限制報名數量,惟每報名一項作品須填寫一份申請表單,且曾報名雲舞台獎作品不可重複報名。若為不同年份之演出及錄影版本,則不在此限。
Q-4 演出影片能否剪輯過?
A: 可以,如作品本身為多機錄影,可進行畫面剪輯,唯必須是完整演出影片,不可為片段呈現。
